關于換發新版營業執照的通知
2018-06-10 16:49 9498次閱讀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商企字[2014]30號文件規定,按照國務院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的要求,經市局研究決定,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發新版營業執照時間: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文件規定,舊版營業執照的使用期限到2015年2月28日,新版營業執照于2015年3月1日啟用。我局決定于2014年9月1日開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
二、換發新版營業執照提交的材料:
企業:1、換照申請;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3、舊版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4、企業公章。
個體工商戶:舊版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三、換發新版營業執照的范圍:經工商部門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含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
請準備好有關材料及時辦理上述事項,有不清楚的可致電工商部門,亦可來函來電至贏家偉業咨詢,如需代辦以上業務,請撥打贏家偉業代辦部電話:62800368-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