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中關村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專項資金(專利部分)的通知
2018-06-10 16:49 8407次閱讀
中關村示范區各分園管委會,各企業、服務機構、產業聯盟:
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5〕52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中關村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專項資金專利部分申報工作正式啟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6年5月10日至6月20日(節假日除外)集中申報專利項目資金支持,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范圍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發生的專利項目,具體包括:
國際發明專利進入國家階段,國內發明專利授權,中國專利獎,發明專利授權零突破(是指企業上年度之前從未獲得過發明專利授權,在上年度首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
三、支持主體
以《資金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相關規定為準。
四、申報材料
(一)企業或產業聯盟基本情況表、服務機構基本情況表
(二)專項材料(根據不同主體、不同項目所需提交的特定材料),具體包括:
1.申報《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資金支持的企業需提交《中關村專利資金申報表(企業)》,另外:
(1)申報國外發明專利資金支持的,提供國內專利申報受理通知書和進入相應國家的受理通知書復印件,若進入相應國家階段時還沒有得到公開的申請,需要在初審時驗證原件;
(2)申報中國專利獎相關支持的,提供相應的獲獎證書。
2.申報《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資金支持的服務機構需提交《中關村專利資金申報表(服務機構)》。
五、提交材料形式
(一)企業或產業聯盟基本情況表、服務機構基本情況表
紙件:需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電子件:需同時提供上述材料電子件備份,文件夾以“XX(單位名稱)基本材料”命名。
(二)專項材料
紙件:需提供一式一份,簡裝并加蓋單位公章。
電子件:需提供上述材料電子件備份。每個類型文件單獨一個文件夾存放,以“XX(單位名稱)專利專項材料”命名,打包提交。
紙件和電子件材料里文件的排放順序應保持一致。
六、申報流程
(一)申報與受理
申報專利項目支持的企業將紙件及電子件申報材料送至所屬分園管委會進行形式審查,分園管委會將通過形式審查的紙件及電子件申報材料匯總至中關村管委會創新處;服務機構、聯盟直接將紙件及電子件申報材料報送至中關村管委會創新處審查。
(二)審查
中關村管委會委托專業機構分別對申報專利項目支持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初審意見;中關村管委會對通過審查的材料進行復審,確定最終支持名單。
(三)公示
支持名單將在中關村管委會網站(網址:http://www.zgc.gov.cn)公示。
七、資金撥付
中關村管委會委托專業機構向獲得支持的企業、服務機構、產業聯盟撥付資金。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中關村管委會創新處負責該支持資金的管理工作。
創新處聯系人:孫婷婷;聯系電話:88828919。
專利專項資金的咨詢服務機構為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www.zgcip.org.cn);聯系人:趙昕昊、王津京、范睿;聯系電話:82356358-262/261/263。
附件下載:
1.企業或聯盟基本情況表
2.服務機構基本情況表
3.中關村專利資金申報表(企業)
4.中關村專利資金申報表(服務機構)
5.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5〕52號)
6.各分園區受理人員聯系方式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