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申請須知 (2016年度)
2018-06-10 16:49 9400次閱讀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專項(以下簡稱“創新資金”)圍繞我市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和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總體部署,挖掘、培育具有成長性、創新性、示范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根據《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本申請須知。
第一章、申報條件
創新資金分為科技創新項目、科技創業項目兩類,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企業在北京地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企業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
3、企業職工不超過300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
4、項目符合北京市產業、技術政策,知識產權清晰;
5、項目屬于自主創新、自主研發;
6、項目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項目技術領域符合《2016年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專項支持領域》要求;
8、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中,企業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申報創新資金資助金額的兩倍。
科技創新項目還需滿足如下條件:
1、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業;
2、2015年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總收入的15%以上或已完成研發投入總額200萬元以上;
3、2015年度企業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不高于3000萬元;
4、科技創新項目優先支持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VC)的項目,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優勝企業(具體要求詳見“項目申請流程”項下,非必備材料:5至8項)。
科技創業項目還需滿足如下條件:
1、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業;
2、2015年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總收入的10%以上或已完成研發投入總額50萬元以上;
3、2015年度企業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不高于1000萬元;
4、科技創業項目優先支持市級以上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大學科技園、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及技術創新聯盟、行業協會等創孵機構推薦的項目,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VC)的項目,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優勝企業(具體要求詳見“項目申請流程”項下,非必備材料:5至8項)。
二、不支持的對象
1、不符合北京市產業政策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和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
3、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4、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或北京市創新資金支持,并得到科技經費支持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
5、實施周期過長或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
6、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7、《2016年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專項支持領域》中明確不支持的項目;
8、《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5年版)》中禁止和限制的相關項目。
第二章 項目申請
創新資金申請時,使用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專項網絡工作系統(以下簡稱“網絡工作系統”),企業需登錄系統進行網上申請,每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一、申請時間
企業在網絡系統填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7日16:00,項目正式裝訂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8日16:00,超過此時間上報的項目材料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程序
(一)注冊流程
企業登陸網絡工作系統(http:// cxzj.bjcy.net.cn:8080)在線填寫注冊信息、項目信息,并將有關書面材料報送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創業中心”),(注冊后不需激活,注冊材料和項目申報材料同時報送審核)。
企業注冊材料需查驗以下原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4、企業章程(加蓋企業公章);
5、驗資證明(加蓋企業公章)。
(二)項目申請流程
1、完成注冊的企業,請在網絡工作系統上按要求進行填報,并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文檔附件大小不超過10M,圖片附件大小不超過2M);
2、企業在網上完成項目申報后系統打印,與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報送至創業中心,同時攜帶相關附件原件備查;
3、創業中心根據項目申報條件對企業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4、正式上報材料要求:一式五份熱壓膠裝,其中一份材料為原件,請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書脊必須有申報單位名稱。(注:申報材料概不退還,請企業做好備份工作)
項目需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
必備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專項項目申報書》(系統打印帶水印);
(3)2015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附審計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等復印件),其中申報科技創新項目的企業所提供的審計報告內容需包括企業研發投入、已完成研發投入總額、資產總額、營業收入等數據。(需在材料中裝訂一份原件);
(4)申報前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等)(需加蓋公司財務章);
(5)2015年5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企業可不提供審計報告,但仍需提供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6)技術可行性及市場分析(申請科技創新項目必備,附件4);
(7)企業商業計劃書(申請科技創業項目必備,附件5);
非必備材料:
(1)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定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2)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準證明;
(3)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
(4)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查新報告、環保證明、質量體系認證、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等;
(5)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VC)的企業,需提供投資機構的書面項目推薦函(見附件6)、《投資機構投資情況表》(見附件7),并附投資機構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投資到位證明(包括股東會決議、投資人協議、公司章程修正案、銀行進賬單等材料);投資機構不限于在本市注冊,但應在本市開展投資業務,且專門從事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VC)的法人單位;投資項目與企業申報項目一致;
(6)2013年1月1日以后,獲得北京市及全國各級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及有影響力的社會主體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優勝的企業,需提供大賽前十名或大賽分設的行業、領域賽二等獎以上獲獎證書;
(7)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需提供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8)由市級眾創空間及眾創空間集聚區、孵化器、大學科技園、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及北京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北京地區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科技部評估為A類)、行業協會(經市級以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等推薦的企業,需由推薦單位出具書面的創業項目推薦函(見附件8),并附推薦單位經市級認定或登記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對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須認真核對,在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再要求企業補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認為企業無法提供。
第三章 評審立項
2016年創新資金評審工作按照科委制定的《2016年北京市科技促進專項項目評審工作手冊》,從市科委創新資金專家庫中選聘專家,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對擬立項企業數,按1:1.5的比例進行實地核查,符合實地核查標準的項目,通過網絡工作系統及電子郵件通知。
科技創新項目采取答辯評審及實地核查方式,支持金額不超過60萬元,計劃支持約100項(企業需登錄網絡工作系統查詢答辯安排等反饋信息,請務必按照反饋信息要求開展下一步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評審資格);科技創業項目采取材料評審及實地核查方式,支持金額不超過25萬元,計劃支持約400項。
對通過評審、核查,并予立項支持的項目,將通過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并報送市財政部門備案。未立項項目,不再單獨告知結果。
第四章 受理信息
北京市科委委托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作為服務機構。
一、受理地點
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
二、受理時間
2016年4月7日 至4月28日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三、咨詢電話
申報咨詢:010-62530000-8222 于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