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 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 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 在中國境內 (不包括港、 澳、 臺地區) 注冊的居民企業。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 在中國境內( 不含港、 澳、 臺地區) 注冊的企業, 通過自主研發、 受讓、 受贈、 并購等方式, 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 對其主要產品( 服務) 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A、 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
B、 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C、 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 主要是指: 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 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 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3) 對企業主要產品 (服務) 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規定的范圍 ;
(4)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 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 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網址: 北京市科委 (http://www.bjkw.gov.cn)
入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的優惠
(1)企業所得稅率優惠。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
(2)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 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
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 免征企業所得稅; 超過500萬元的
部分, 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 新產品、 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 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 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 將有效地提高企業的品牌影響力, 使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 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2.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
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相當于北京市級的高新技術企業, 其認定由中關村管委會組織各分園自主開展, 其認定的標準相對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要相對寬松些。 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如果沒有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在企業所得稅優惠方面享受不到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注冊在中關村示范區范圍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申請獲得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
(1) 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企業:
(2) 主要產品或主營業務活動屬于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規定的范圍, 并達到下列標準之一 :
A、科技活動人員占期末從業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0%;
B、科技活動相關經費支出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C、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包括專利、 軟件著作權、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植物新品種、 國家新藥、 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 國家級農作物品種、 國防專利、 技術秘密等;
《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京統發[ 2006] 154號) 2011年修訂版。
(3) 高技術服務業企業和文化創意企業:
A. 高技術服務業企業可分為信息服務類、 電子商務服務類、 檢驗檢測服務類、 專業技術服務業的高技術服務類、 研發與設計服務類、 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類、 知識產權及相關法律服務類、 環境監測及治理服務類、 其他高技術服務類等9大類, 具體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的 《高技術產業 (服務業)分類(2013)》 (試行)(國統字[2013]33號);
B. 文化創意企業可分為文化藝術、 新聞出版類、 廣播電視電影類、 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類、 廣告會展類、 藝術品拍賣類、 設計服務類、 旅游休閑娛樂類、 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其他輔助服務類等9大類, 具體可參照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范圍的通知》 (國科發火 [2014] 20號 )以及 《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 京統發 [2006] 154號) 2011年修訂版。
(4) 科技型總部企業和科技服務業企業。
入選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的優惠
(1) 科技金融扶持政策, 可以申請享受“瞪羚計劃”、信用貸款試點、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 股權質押貸款試點、 信保融資試點、 集合信托融資計劃等有關擔保和貸款貼息扶持政策等;
(2) 技術創新扶持政策, 對于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 主導創制國際、 國家及行業標準的企業、 申請創新資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企業、 中關村開發實驗室研發服務以及開展股權激勵試點、 科技重大專項項目( 課題) 經費間接費用列支管理試點等進行支持;
(3) 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扶持政策, 政府每年對重大項目進行股權投資資金, 支持企業實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
(4) 人才扶持政策。 通過“中關村人才特區" 建設, 在重大項目布局、 落戶、 住房、 居留和出入境、 高端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等方面, 支持企業聚集和培養高層次人才。
3.金種子企業
"金種子工程" 是中關村管委會推出的專門針對初創期企業的重點培育工程, 通過遴選金種子企業, 整合資源, 強化服務, 促進初創期企業快速發展。 金種子企業是指屬于中關村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技術水平、商業模式、創新能力、創業團隊和治理結構等方面表現出較強發展潛力的初創期企業。
金種子企業認定條件
(1) 成立5年以內( 生物醫藥領域7年以內) 的中關村示范區企業 ;
(2) 尚未達到“瞪羚企業" 標準
(3)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增資或融資總額100萬元以上;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商業模式上有重大創新;3名以上“金種子工程" 創業導師聯合推薦。
注: 若同時具備( 1) (2), 且已獲知名投資500萬人民幣以上投資,或銷售額連續兩年快速增長, 經評審專家組同意, 可直接成為金種子企業。
網址: 中關村金種子工程(
http://www.jzzgc.com)
入選金種子工程的企業可享受的優惠
(1) 配備中關村創業導師, 定期組織企業與創業導師之間一對一、一對多、 多對一、 多對多的創業輔導活動 ;
(2) 搭建交流溝通平臺, 組織企業間的各種溝通交流活動, 拓展企業社交網絡;
(3) 協調空間拓展與選址, 整合適合創業的寫字樓, 認定一批創業服務基地, 幫助企業解決辦公用房;
(4) 研究實施專項的公共政策支持, 包括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優先給予支持; 搭建專門的貸款綠色通道, 鼓勵銀行、 擔保、 小額貸款等為企業發放貸款, 政府提供相應的貸款貼息支持; 組織專門的融資路演活動, 支持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向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等;
(5) 加強宣傳, 特別是對企業中的領軍人物、 品牌、 創新成果進行宣傳, 營造鼓勵創新創業的氛圍。
4.瞪羚企業
中關村管委會為了改善中關村科技園區中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環境, 制定了“瞪羚計劃”, 為瞪羚企業構建高效、 低成本的擔保貸款通道。 瞪羚企業是銀行對成長性好,具有跳躍式發展態勢的高新技術企業的一種通稱。
瞪羚企業認定條件:
(1) 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 經濟指標界定 :以企業申請“瞪羚計劃" 上一年度實現的技工貿總收入規模及技工貿總收入和利潤的同比增長率作為界定標準。 企業的技工貿總收入規模定在1000萬元~5億元之間, 其中又分三個級別:總收入在1000萬——5000萬元之間,收入增長率達到20%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總收入在5000萬元——1億元之間,收入增長率達到10%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總收入在1億元——5億元之間,收入增長率達到5%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
(3) 企業必須接受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指定的信用中介機構的信用評級, 信用等級要達到ZC3以上( 含ZC3), 并加入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接受信用管理。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和監管“瞪羚計劃" 的實施; 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負責受理“瞪羚企業” 的擔保申請和資格認定; 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負責對“瞪羚企業" 進行信用管理和“五星級" 評定 ;信用評級機構負責對“瞪羚企業” 進行信用評級。
入選瞪羚計劃的企業可享受的優惠
(1)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的貸款貼息;
(2) 進入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的快捷擔保審批程序, 簡化反擔保措施;
(3) 進入協作銀行的快捷貸款審批程序, 獲得利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