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近日,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經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集2017年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項目申報時間2017年9月15日-10月9日。支持類別包括文化設施配套類、文化服務類、文化活動類、文藝創作類、文化研究類、文化平臺類及其他類等七大類。支持方式分為補貼與鼓勵兩種,最高額度為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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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征集范圍
(一)支持方向
1.一城三帶文化建設項目
支持海淀區歷史文化名城,長城、大運河、西山文化帶區域內展現古都北京歷史文脈、構建文化名城古都風貌的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歷史文化及自然生態景觀環境建設項目以及遺址公園、博物館、文化演出等標志性文化項目建設、大運河文化研究、西山歷史文化研究等項目。
2.中關村創新文化項目
鼓勵以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30周年為主線,對以見證中關村發展的史料整理、故事挖掘和專題宣傳,對有歷史記憶的創業基地和產業場所保護和利用,對反映、挖掘、傳播中關村創新創業核心價值及文化內涵的文化研究、文化活動和主題文藝精品創作等項目進行支持;鼓勵書香海淀建設項目,支持24小時實體書店建設類項目。
3.三山五園文化項目
支持三山五園歷史文化景區內彰顯皇家園林文化、體現北京西郊山水風貌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務配套建設、景區環境提升等項目,以及以三山五園皇家文化、苑囿文化為內涵的文化衍生品開發、文化活動策劃推廣等項目。
4.海淀區智庫建設項目
鼓勵高校、研究院所、企業等研究機構建設海淀文化智庫,統籌社會力量,建立常態化的海淀文化智庫管理機制,為海淀區文化發展提供高質量的智力支持。支持以聚焦海淀區文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升海淀區文化發展的核心能力為目標,為政府實施科學決策、創新發展提出具有前瞻性、戰略性、針對性的研究咨詢和決策建議等項目。
5.特色文化小鎮建設項目
鼓勵具有鮮明文化符號、具有海淀地域特色的特色文化小鎮建設,要求文化產業特色鮮明、城鎮風貌和諧宜居、文化傳承傳播有力、基礎設施便捷完善、發展理念開放創新。支持特色文化小鎮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文化環境及景觀打造、文化產品開發等項目。
6.其他類項目
支持其他有助于海淀文化發展的項目。
(二)支持類別
支持類別包括文化設施配套類、文化服務類、文化活動類、文藝創作類、文化研究類、文化平臺類及其他類等七大類。
二、支持方式
通過評審的項目,專項資金將采取補貼、獎勵兩種方式予以資金支持。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支持方式。
?。ㄒ唬┭a貼類項目
補貼項目支持額度根據項目投入、產生效益、重要性等因素綜合研究確定,社會單位項目一般不超過評審后項目總投資額的30%,區屬單位項目可進行全額支持。補貼類項目最高補貼額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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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項目支持額度根據項目規模、產生效益、影響力與美譽度等因素綜合研究確定,原則上單個項目獎勵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三、項目申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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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海淀區辦理工商及稅務注冊、登記,并就其經營所得在海淀區納稅的單位。申報單位應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在海淀注冊。
2.同一法人單位(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區屬單位除外)。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項目單位聯合申報,須確定承擔主要法律關系義務、且投資比例占50%及以上的項目單位作為項目申報主體,合作單位應出具同意其作為申報主體的證明。
3、企業注冊資本一般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項目單位須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項目單位提交紙質材料時,應提供本單位2015、2016年度審計報告等資料。
(二)項目申報內容時間范圍
1.獎勵類項目
本次征集獎勵類項目為在2016年1月1日至申報日已完工,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并在開發新型文化資源、培育文化品牌、擴大文化市場規模、促進文化創新發展、帶動勞動就業等方面具有帶動性與示范性的公益文化項目。
2.補貼類項目
本次征集補貼類項目實施周期(項目啟動時間和截止時間)應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之內,且項目申報時形象進度需達到50%(含)以上。
(三)其他要求
1.項目申報時間2017年9月15日-10月9日;
2.項目申報單位需按照資金征集范圍分類進行申報;
3.項目申報單位需對申報項目進行獨立財務核算或建立輔助臺賬;
4.項目具備技術、知識產權、場地等各項實施條件,如需立項等前期手續的,須提供相關獲批文件;
5.補貼類項目投資主體需要已落實自籌資金,需要提供銀行存款和銀行對賬單等有效的自籌資金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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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以及附屬設施的新建、遷建、擴建、續建工程項目原則上不在資金支持范圍內;
2.評審單位依據評審標準對項目申報總投資進行審核,總投資審減額度超過40%的項目;
3.同一項目的同一建設內容已申請海淀區其他區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
4.申報企業在年度內財務審核存在重大問題或受到稅務、工商等相關主管部門處罰的;
5.申報企業在年度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訴并經查實負有責任的;
6.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凡弄虛作假套取專項資金的單位除收回已撥付的資金外,同時取消該單位今后申請資金的資格。
四、項目管理總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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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海淀區支持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平臺申報(
http://zxzj.zhs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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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項目申報的有關要求,向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項目申報材料(詳見申報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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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進入項目聯合評審環節。
?。ㄋ模╉椖柯摵显u審和實地踏勘。
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進行聯合評審,并對聯合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現場踏勘核實。
?。ㄎ澹徸h支持方案和撥付首期資金。
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題會,審議專項資金支持方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撥付首期支持資金。
?。╉椖勘O督檢查和撥付剩余資金。
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第三方機構、專家對項目進度、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考核合格后撥付項目剩余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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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完成后,由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項目總結檢查。
五、申報材料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應向海淀區文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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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勵類項目需提供:《2017年度海淀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獎勵類申請報告》(加蓋公章,見附件一)、《2017年度海淀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投資明細表(獎勵類)》(加蓋公章,見附件二);
2.補貼類項目需提供:《2017年度海淀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補貼類申請報告》(加蓋公章,見附件三)和《2017年度海淀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投資明細表(補貼類)》(加蓋公章,見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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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申報材料應規范制作,封面應依照提供的模板進行制作;
2.全部材料按順序排列,統一采用A4紙,使用膠訂方式裝訂,正文部分用四號宋體,單倍行距;
3.項目申報資料的紙質版一式二份,每份均要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4.項目申報資料需提供電子版(光盤一張),報告部分要求使用word格式,所有涉及資金及其明細的材料表格一律使用excel格式;電子版文件與紙質版文件順序需一一對應(附件中法人營業執照、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掃描件)。光盤命名格式:“申報主體名稱全稱-項目名稱全稱”。
5.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時間為10月10日9:30—10月11日17:00;紙質申報材料提交地址:海淀區長春橋路17號海淀區人民政府1007A室。
具體申報事宜以及獲取申報材料相關附件請咨詢贏家偉業 王蕾 010-62800488-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