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微企業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務政策發布啦!
2018-06-10 16:49 11569次閱讀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強化對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務,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進一步增強經濟活力鞏固發展基礎。
此次升級的小微服務更加普惠。
第一,從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范圍由農戶擴大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享受免稅的貸款額度上限從單戶授信10萬元擴大到100萬元。這一政策適用范圍和貸款上限同時擴大,此前涉農小貸的標準是單筆單戶10萬。此前《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已經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尚未執行期滿就調整擴圍,足可見國務院讓利于納稅人的信心和決心。
第二,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兩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推動國有大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在基層落地,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等貸款增量或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準,并適當給予再貸款支持。支持擴大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募集資金全部用于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等。
減稅力度“加碼”,不僅有助于小微企業減輕資金負擔,同時也能夠調動小微企業的發展積極性。
但這兩處小微企業所指不同,需要注意:
1、關于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
目前,我國正在施行的優惠是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這里的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
目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征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這里的小微企業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第三、推動國有大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在基層落地,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等貸款增量或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準,適當給予再貸款支持。支持擴大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募集資金全部用于小微企業信貸投放。
第四、大力支持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盡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省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向市縣延伸,3年內建成覆蓋省、市、縣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對符合條件的小微農業企業融資發展予以支持。
第五、五是適度放寬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人有關商業貸款記錄的限制條件,簡化抵押權續期登記、不良資產處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應用,幫助小微企業及時便捷獲得金融服務。
總之,加大對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別是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利于促進創業創新和新動能成長、擴大就業、增強經濟發展活力和包容性。此次小微企業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務“再升級”,為小微企業長遠健康發展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