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中關村示范區海外人才創業服務及支持資金的通知
2018-06-10 16:49 8567次閱讀
各海外人才創業服務機構及海外人才創業企業:
為鼓勵和吸引海外人才到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簡稱中關村示范區)創新創業,進一步降低海外人才創新創業成本,優化中關村國際化人才發展環境,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業服務平臺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5〕61號)及《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秀人才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6〕14號)規定,現將2016年度中關村示范區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及海外人才創業服務機構支持資金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一)海外人才創業服務機構
在中關村示范區內注冊成立,經中關村管委會認定的中關村海外人才創業服務機構。
(二)海外人才創業企業
1、海外人才原則上均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及學士以上學位(含學士),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北京海外學人中心等權威機構認定的留學人員;
(2)在海外國際知名企業或中國知名企業海外機構工作兩年及以上的各類人才;
(3)外籍人才;
(4)長期僑居海外的華僑人才;
(5)其他經相關部門認定的海外人才 。
2、海外人才企業須具備以下條件:
(1)海外人才在中關村示范區內初次創辦企業,注冊時間1年以上5年以內(2011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期間注冊);
(2)符合中關村示范區重點發展和扶持的產業方向;
(3)企業應由海外人才擔任法定代表人,或海外人才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的30%以上;
(4)企業注冊實繳資本不低于10萬元。
注:曾獲得我委海外人才創業啟動支持資金或雛鷹人才支持資金的,不再重復支持。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請于2016年7月25日(周一)24:00前登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網站(www.zgc.gov.cn),點擊項目申報–在線服務平臺–2016年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海外人才創業支持資金申報,進行在線填報,逾期系統將關閉。(注:線上填報時,非必填項的欄目自愿填寫,對申報審核結果無影響)
(二)申報單位需按照申報工作指南(附件3)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及準備相關紙質版材料。
三、申報受理和時間安排
(一)受理時間
1、網上系統填報時間:申請中關村海外人才企業創業支持資金及申請創業類中央“千人計劃”企業配套支持資金線上填報時間為2016年7月15日(周五)9:00–2016年7月25日(周一)24:00;申請中關村海外人才創業服務機構支持資金線上填報時間為2016年7月19日(周二)9:00–2016年7月25日(周一)24:00
2、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16年7月29(周五)17:00
(二)報送地址
中關村海外人才創業園協會(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2號樓2245室)
(三)贏家偉業聯系人
于美麗經理
電話:010-62530000-8222
中關村管委會人才資源處
2016年7月7日
相關附件:
·附件:1.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業服務平臺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5〕61號)
·附件:2.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優秀人才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6〕14號)
·附件:3.申報工作指南(請申報單位認真閱讀)
·附件:4.中關村海外人才創業服務機構及海外人才創業園協會聯系方式
·附件:5.申報單位需下載并填寫的有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