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政策(第三期) | 重點群體創業稅收優惠匯總
2021-08-31 11:59 贏家偉業 11783次閱讀
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成長迅速,已成為我國繁榮經濟、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1年“兩會”期間,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發展形勢,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扶持力度,為廣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再添助力。
為了便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政策依據的編寫體例,從減負擔、促融資、助創業三個方面,梳理形成了涵蓋27項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內容。
小編將會分三期,從“減免稅費負擔”、“推動普惠金融發展”、“重點群體創業稅收優惠”,介紹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
之前就“減免稅費負擔”、“推動普惠金融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進行了匯總。
今天,我們是最后一期【重點群體創業稅收優惠】有關政策。
(圖片來源于網絡)
#1 重點群體創業稅費扣減賽事安排
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具體包括:
1.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 退役士兵創業稅費扣減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減免稅額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圖片來源于網絡)
#3 隨軍家屬創業免征增值稅
自辦理稅務登記事項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必須持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每一名隨軍家屬可以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4 隨軍家屬創業免征個人所得稅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須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每一隨軍家屬只能按上述規定,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5 軍隊轉業干部創業免征增值稅
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圖片來源于網絡)
#6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免征個人所得稅
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
#7 殘疾人創業免征增值稅
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為社會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圖片來源于網絡)
#8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一個納稅期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納稅年度內以前納稅期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納稅年度內以后納稅期退還,但不得結轉以后年度退還。納稅期限不為按月的,只能對其符合條件的月份退還增值稅。